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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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检查须知

2018.06.04  701 返回列表
一、上腹部检查需常规空腹10-12小时,即前一天晚上吃清淡饮食,当晚8点钟后不再饮食。 
二、泌尿系及经经妇科超声检查需膀胱充盈后检查(喝温开水2斤左右)。 
三、阴道超声检查需排尿后检查。 
四、超声检查需在动态心电图、胃镜及胃肠造影检查前检查或在上述检查隔天(胃肠造影需隔2-3天)后检查。 
五、心脏检查前应安静片刻,婴儿及儿童必要时可适当使用镇静剂。 
六、检查前需带详细病情资料(包括前次超声报告、CT等)。 
七、对胃肠道高度胀气,需灌肠排便或腹泻剂后检查,如仍不理想,需隔周后检查。 
八、病人持申请单登记、划价、预约、编号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候诊期间保持安静、环境清洁,严禁吸烟。 
九、取报告时间为检查结束后10分钟左右(心脏、阴超、穿刺等特殊检查机疑难病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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