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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广安医院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2019.02.18  631 返回列表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一、院务会

1、院务会由院务委员会成员组成,必要时可请有关同志参加,会议由院长主持。

2、院务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按排医院工作,讨论决定医院重大问题。

3、院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二次

二、院周会

1、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

2、院周会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听取各科室的情况报告,协调相关问题,小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任务

3、院周会每周一次,周五中午进行。

三、早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医教科负责人主持,各病区全体医务人员参加。每晨上班时召开,般在十五分钟内结束。主要内容是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了解住院病入动态,重要病人的病情,解决医疗、护理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院总值班制度

一、医院在夜间、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必须设置医院总值班,负责全院的各项工作协调管理。

二、总值班人员由职能科室等有关负责人员组成,院领导实行听班制。

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听总值班手机,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不得擅自离岗。

四、值班期间,总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全院各值班工作人员的在岗工作情况,检查住院病人在院情况,检查各科室的门窗、水电、空调等节能情况,检查全院的消防及防盗安全,对全院区进行不定时巡查等,以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总值班人员有权处置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值班期间及时联系院、内外急会诊,如有必要,应及时向有关科室及分管领导请示。如遇有特殊情况、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听班院领导或分管院领导汇报。

六、交接班时,必须及时交接值班手机,检查其是否处于功能状态,填写并交接值班纪录。

七、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部同意可找人调换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一、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五、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六、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七、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八、重大经济开支。

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十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十三、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社会监督制度

一、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簿,并有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管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不定期向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五、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一)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二)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三)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四)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五)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卫生管理制度

一、院爱卫会要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良好风尚。

二、各科室都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三、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活动。台面卫生要长期保持清洁,随时打扫。

四、爱卫会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五、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六、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事记记载规定

一、为便于系统地查考医院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发展情况,需要结合日常工作,记载和保存医院各方面大的活动和重要事项的资料,搞好大事记。

二、记载的内容:

(一)党委和医院行政的命令、指示、计划、决议、措施、会议及科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动。

(二)医疗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和重要医疗措施制订,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差错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项。

(三)科学研究工作的重大进展、发明、创造及重大技术革新成果。

(四)医院基本建设较大工程的施工、竣工日期及其建筑面积和经费使用情况。

(五)购置重要仪器设备和物资器材及总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的变更及重要管理制度的改革。

(七)参加全国、全省、全市性集会、活动(包括业务性集会和活动),以及参与发表各种声明等活动。

(八)外宾或其它院外单位来院参观和本院外出参观的有关事项。

(九)党、团、工会的重要活动。

(十)其它重要事项。

三、大事记由院办负责主持,各职能部门每月将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大事记报院办汇总,集中整理后立卷归档。

会务管理规定

一、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承办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全院职工大会及院领导委托承办的其他各类会议。

二、其他业务性会议,分别由医教科、护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承办。

三、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草拟院部的会议活动安排表,报院长审定,于周末发至各有关科室。各有关科室据此按时参加或组织会议,承办会议者负责会务。

四、院长召集的各种专题会议,由行政人事中心人员跟踪记录。

五、会务组织程序:(一)按每周会议安排表准备好会议室;(二)拟好会议议程,开会前一天呈送会议主持人;(三)通知到会领导,会前半小时加催;(四)会议承办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室(会场),按时清点到会人数,及时催请未到者。

六、做好会议记录。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及部分专题会议会后,要整理会议纪要。

七、院会议室由行政人事中心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当同时召开的会议较多时,行政人事中心做好协调工作。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印章使用,保障医院各项经济和医疗业务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结合医院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范围

本制度涉及管理印章包括:医院党支部及医院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指定的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各经办人员名章。

二、印章的保管

1、医院公章、医院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行政人事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医院财务章、作为财务印鉴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由医院指定相关人员分别负责保管。

3、指定的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由医院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各经办人员名章由使用人本人负责保管。

三、印章的使用

印章使用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医院用章第一责任人为院长。

医院党支部、行政上的一般性事务和业务上用印,需说明原因或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内容,经行政人事中心审阅同意后方可用印。使用部门或其它印章,须经部门或有关领导批准。

四、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登记制度,按谁同意谁负责的原则,对印章使用内容、使用人和同意人(责任人)均应详细登记,以便查阅。

五、凡因使用印章不当或未经同意使用印章,给医院党的建设和行政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特别是责任人的责任。

 

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学术活动系指院内、外(含外单位委托)召开的各种研讨会、培训会、继教会、学术交流会及论文交流、发表。学术活动工作由医教科负责管理。

院内的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培训班、疑难病例、死亡病例及自动出院病例讨论会及外单位委托在我院进行的学术讨论会等,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并达到规定的听课率。

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必须具有科学性、准确性、严肃性,有学术交流的价值,注意隐私和保密问题。所有论文(包括投稿和学术交流)必须经过专科审核,医教科复核后,由分管院长审核,才准予以外送交流和发表。进修人员以我院资料写成论文的,应署我院的单位地址,并按上述程序审核后才准予外送发表。

院外学术活动包括国家级、行政区级、省级及市、地级。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出具参与活动的依据,如论文交流通知等(继续教育项目除外),须先经医教科审核,院领导同意备案后才准予参加。

学习假期的处理:员工参加经医院同意的学历、职称教育学习,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参加学习的有效通知单,经科室、职能部门同意后报院领导批准,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医院外派的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等,工资奖金按合同约定发放。

鼓励学术论文投稿发表。医院对被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的版面费予以全额报销,并对优秀论文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见有关规定)。医院不支持一稿多投。对违反学术研究、纪律、弄虚作假、败坏医院声誉者,医院将作出相应处理。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使医院的各类物资采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透明化、科学化,有效制止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物资采购包括:医疗设备仪器、一次性卫生耗材、检验试剂、药品、内植物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印刷品、织物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水电五金、维修配件等。

二、采购管理机构

成立采购委员会,负责对物资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与审核。

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胡佰海

副主任:危立军

成  员:钟琦静、应文世、周红波、竺志国、虞晋卿、鲍建华、应娜

采购委员会下设各管理小组,由采购科室、财务中心、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1、医用装备采购管理小组

组长:钟琦静

成员:行政人事中心、财务中心、院感科、各使用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采购管理范围:各类医用设备、仪器、耗材、医用内植物器械、试剂等。

2、药品采购管理小组

组长:应文世

成员:药剂科、行政人事中心、财务中心、医保科、各使用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采购范围:各类药品。

3、日用品及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小组

组长:钟琦静

成员:行政人事中心、财务中心、护理部、后勤保障部负责人

采购范围:办公用品、印刷品、劳保用品、被服用品、水电维修配件、后勤物资等。

三、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

1、采购委员会、采购管理小组及采购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2、采购物资必须结合医院的实际需求,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供货方。

3、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

4、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经济效益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及采购物资的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5、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须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6、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要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不准或暗箱索贿、受贿;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                                                                                                                                                                       

四、采购注意事项

1、各科室采购物资需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后逐级审批。

2、物资采购形式:招标采购、定点采购、零星采购。

3、对于使用量大的常用物资应进行集中招标定价采购,确定定点供货单位,每年须对定点供货单位进行重新议价和评估。

4、各采购管理小组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但需经采购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操作执行。

5、申购使用新的药品及一次性医疗耗材时,可先经采购委员会讨论确认后由使用科室对新产品进行试用,试用后如反映良好,再次组织对新产品价格进行确定。

6、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可由采购管理小组先行采购。

7、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8、医院采购委员会要接受员工对药品、医疗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9、零星采购时,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物资采购计划由各采购管理小组审批,并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

附件:1、《器械/仪器申购单》

   2、《后勤物资申购单》

   3、《医疗装备采购工作流程》

   4、《耗材、试剂、日用品定点采购工作流程》

   5、《药品定点采购工作流程》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办公用品的管理,防止和杜绝公私不分和浪费现象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办公用品一律由医院统一组织采购,确因特殊原因由部门自行购买的,须经行政人事中心同意后方能购买。

二、办公用品必须经保管人验收、登记和入库后才能领用。

三、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应事先填列办公用品领料单,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指定专人领用。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单,以备后勤保障部抽查。

四、保管人员应根据发放情况适时向总务人员反馈办公用品的库存存量,总务人员应及时了解各部门实际需求,拟出采购计划,经院领导同意后方能购买。

五、办公用品保管人员必须按需领发,严格把关,对有浪费现象的部门和公私不分的员工,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不予领发。

六、较为贵重的办公用品实行责任包干制度,由于年久失修,自然损伤等原因影响使用的,坚持以旧换新办法。

 

第二章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人事招聘制度及招聘流程

人员招聘和录用是医院为了自身发展及时获取所需各类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招聘录用要补充有较好素质和能给医院带来价值的新员工。

第一章 招聘需求

第一条 缺员的补充。因员工异动,按规定编制需要补充。如因员工调动、退休、晋升等原因。

第二条 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料工作变化而急需的专业技能人员。如科室新增,新的医疗技术变革或引进等。

第三条 扩大编制。因医院发展壮大,而需扩大现有的人员规模及编制。

第四条 储备人才。为了促进医院目标的实现,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门人才。如大学毕业生、专门技术人才等。

第二章 招聘政策

第一条 招聘工作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2、考用一致的原则,考试合格者方予试用,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3、择优录取。

第二条 人员招聘规范化。人员招聘要经过招聘程序进行,对于聘用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与现有员工在薪酬、考评、培训等方面同等对待。

第三条 招聘方式:

人员招聘有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两种。

内部招聘。内部优先征聘,一方面是医院解决内部富余人员的途径,另一方面使得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展一致的工作岗位。

外部招聘:可通过广告、参加招聘会、网站发布、职业介绍所和同业推荐等形式从外部招聘。

职位空缺时,应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外部聘用人员的条件要求: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第五条 人才竞争手段

1、待遇吸引,提供高于同行业的薪酬待遇。

2、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提升的机会。

3、企业文化感召,倡导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第三章 招聘程序

第一条 招聘需求

1、每年人事部门根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人员需求预测,内外部人员供给情况进行人员供给预测,制定医院人力资源规划和费用计划,报院长审批。

2、各用人部门因临时用人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报人事部门。

第二条 招聘申报手续。

1、以各用人部门为单位,在确认本部门内无横向调剂人员的可能性后,报院长审批后,填写《人力需求表》报人事部门,如系新岗位需同时附上《职位说明书》。

2、人事部门认真审核该职位的工作性质、等级以及部门人员编制计划等,提出采用医院内部招聘或对外招聘的建议,并填写《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表》报院长审批。

第三条 内部招聘程序

1、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说明书,拟定发布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在医院内部网上通知、公告栏发布、内部招聘文件等形式,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2、所有的正式员工都可向人事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应聘员工应先向本科室负责人提出应聘意愿、本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向人事部门提出应聘申请。

3、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说明书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事部门组织用人部门进行评审。

4、人事部门将评审通过者名单报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中聘者办理原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到用人部门报到、正式上岗。

第四条 外部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资料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到医院人事部门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

2、甄选程序

人事部门通过与应聘人员面谈,考察应聘者的工作态度,求职动机、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等,对合格者通知复试。

由用人部门负责对面试合格者复试,主要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技能、岗位知识学习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进行考察。

对于复试合格者,用人部门主管根据实际录用人数确定最后人选。

人事部门对已合格应聘人员进行经历、背景及以前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核实无误后,人事部门报院长审批后,通知被录用人员前来报到,并通知用人部门接收。

第五条 试用

1、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偏差。

2、试用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入人员进行上岗引导,并确定一名直接负责人管理其行为,承担其行为责任。

4、医院新进员工根据职位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

5、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部门应严格对照《职位说明书》在《试用员工评核表》上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人事部门审核:

①胜任现职,同意转正。

②不能胜任,予以辞退。

③无法判断,希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3个月)

6、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试用部门应在《试用员工评核表》上陈述事实与理由报人事部门审核后立即辞退。

7、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部级负责人应详述原因,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延期试用手续,因延长试用期相应的劳动合同签署期限也需延长,所以涉及到延长试用期的情况,需慎重考虑。

8、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提前转正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有关工作实绩,试用部门直接主管与部级负责人考核通过在《试用员工评述表》上详述考核意见并附上工作业绩材料,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必需具备如下条件:

①试用期满1月以上;

②试用期间无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记录;

③工作积极主动、工作量饱满,工作实绩显著。

第六条 最终聘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前15天进行转正答辩,由其直接主管与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在《员工试用评核表》上详列考核意见(应对照职位说明书),报人事部门审核。如确认其胜任现职,则予正式聘用;如认为尚需延长试用期,则酌情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则予以辞退。

2、对试用合格者,由人事部门代表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从正式聘用之日起,享受医院同类人员待遇。

破格录用特殊人才及薪酬特批程度

1、对于医院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市场专家),可不经过人事部门的初试和面试甄选小组的复试,由人事部门负责搜集,核实及传递高级人才相关信息和初步筛选,由院长直接进行面试,综合评定。

2、对于特殊人才可采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参考职位说明书,与应聘者商定具体数额,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3、特殊人才需经试用期考核,由院长对考核报告进行审议,通过后,由人事部门代表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制度,未经医院批准,各科室、部门不得随意更改作息时间。

二、考勤职责

各科室、部门考勤员对本科室、部门人员按日进行考勤,按实记录出勤与缺勤,由院办每月检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

1、定于每月25日下午五时为出勤考勤截止日期。

2、各科室必须在每月27日下班前将统计完整的出勤考勤报表上缴行政人事中心。

3、如无特殊情况未在27日前上报的科室,将停发当月职工工资,同时按综合目标管理给予扣分,为此造成的后果由各科室自负。(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上报应及时报告行政人事中心)。

4、各科室在职工缺勤统计汇总中如有事假、病假、法定假等假期的,应同时上报各类请假审批手续齐全的审批单、证明等单据。

5、各科应认真严肃的对待考勤上报工作,对虚报、谎报、瞒报等情况,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6、对按日计算的工人也按此规定上报。

三、各类假期及假期工资发放规定

1、事假:1、在通常情况下,员工因事请假必须持请假审批单事先向领导请假。2、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上班后3天内需向行政人事中心补请假审批单。3、因工作需要有积休的,先使用积休时间,但积休时间必须和考勤表相符,另无需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普通员工事假3天内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批,3天以上需职能部门主任、分管领导审批,中层及以上干部需向院分管领导、集团领导请假审批后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

2、病假:员工患病休息或就医须填写请假审批单,须附疾病诊断证明。1、通常情况下,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持请假审批单事先向领导请假。2、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上班后3天内需向行政人事中心补请假审批单。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普通员工3天之内应向科主任、护士长请假,3天及以上应向职能科室主任、分管领导请假,中层干部应向院分管领导、集团领导请假,审批后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病假期超过6个月以上,由行政人事中心提交院务会讨论审批。

3、工伤假:发生轻微工伤事故,科主任、职能科室主任应在二天以内写出工伤事故报告报院办进行处理,重大工伤事故由院办报院领导审定后,按照国家工伤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处理,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

4、探亲假:未婚员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原则上每一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员工,原则上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但必须提前三天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探亲假申请单,报院办审核,由院领导批准。探亲假期间扣除奖金。探亲路费省内按实报销,但乘坐交通工具必须选择经济档,省外为500元/次。

5、婚假:员工结婚给予婚假三天,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报科室及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三天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予一天丧假,另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扣除奖金。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科室批准,报院办备案。

7、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哺乳假:产后上班哺乳假为四个月,每天哺乳时间为一小时,不扣工资,奖金,护士由护理部同意,其它科室由科主任同意。

 

新员工入职须知

欢迎你加入舟山广安医院有限责任医院,为了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我们工作轻松愉快,请仔细阅读新员工入职须知。

一、新员工报告流程

新入职的员工必须完整填写员工登记表,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并将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新员工须保证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

二、考勤管理及请假制度

1、每日上班时间为:

(夏秋)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6:45

(冬春)上午7:45-11:30    下午13:15-16:30

2、医院新进员工根据职位不同试用期为2-3个月。试用期满后,需填写《转正申请书》交人力资源部考核。

3、薪资发放日为次月15日。支付方式为银行卡。计算时间为,新进入员工从正式上班开始计算,调离员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每月25日为出勤考勤截止日期。

4、入职次月起按个人意愿由医院代缴住房公积金,医院补贴100元/月,其余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如不愿缴纳的,单位不另行补贴。

5、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病假须附病假证明,三天之内应向科主任、护士长请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三天以上应向职能科室主任请假,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室备案。

6、员工入职须上交一份近期(一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三、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脱岗、不串岗。下班前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2、所有员工须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岗,做到衣帽整洁,举止得体。

3、员工参加院内会议及业务学习,须着工作服,随带工作笔记做好记录,会议期间不得玩手机,手机应静音。

4、员工就餐一律到食堂进行,不得在办公场所就餐,也不得将外卖送入院内就餐。如有违反的首次扣罚100元,第二次做严重违纪按相关规定处理。

5、进入院区室内禁止吸烟。

四、离职说明

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报告,同时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

五、住宿的员工请认真学习《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

六、如对医院制度方面不了解的,可以咨询科室负责人或行政人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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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名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科室绩效奖金二级分配办法(试行)

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更好的促进科室的和谐发展,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特制定以下二级分配的办法:

1、二级分配范围:各临床科室、各护理单元、各医技科室。

2、各科室奖金总额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分配,由科负责人或护士长负责落实,在广泛征求科内员工意见后,讨论并制定科室的分配原则,报院部备案后生效,该分配办法要力求公正、透明。

3、奖金分配时,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要高于无执业证书医护人员的20%;坚持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结合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出勤日数、服务满意度,并考虑员工在工作中所承担风险大小、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进行发放。具体细则由科室制定报医院备案后生效。

4、每月核算时要向科内员工公开计算办法及金额并确认,然后报医院发放。

5、科室基金提取由科室根据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得超过当月奖金总额的10%,并由科内专人保管,使用应公开透明,并有明细账目可查阅。

6、各科主任、护士长的奖金由院部核算,不得再次参与科室内任何分配,绝对不允许以借名、化名等方式领取,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的所得。

7、各科室员工奖金分配表由科主任核算签字,各护理单元奖金由护士长核算签字并交护理部确认后统一交劳资部门制单发放。

医护工作处罚办法(试行)

为了建设一支具有高尚医德、优质服务、态度诚信、技术精湛的优秀团队,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内容

1、临床科室应及时上交患者出院病历。未在10日(含10日)内上交病案室归档的,扣罚科室奖金10000元/次。

2、临床科室应保证患者出院病历的质量。医教科抽查归档病历时,如该病历评分在80分及以下(丙级病历)的扣罚科室1000元/本。

3、临床科室应及时完成医院下达的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病种,如未及时完成的扣罚科室2000元/次。

4、门诊处方的中药饮片占门诊处方比例不得低于50%,具体由危立军、应文世负责实施。

5、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1.交接时间要准时。2.交接内容要明确。3.交接记录要明晰。如未执行的,扣罚相关责任科室10000元/次,如发现部分有残缺的,按残缺部分的相应比例进行扣罚(原则按30%)。

6、要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按相关的制度执行),对于开展新项目手术、需多科室医生协助的复杂手术必须经过相关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按要求规范开展。

①“开错刀”等明显错误造成医疗事故的由科室承担100%责任;

②违反手术所必须的流程及审批等程序的(按相关的制度执行),造成医疗事故的由科室承担100%责任;

③因操作非本科室专业或高难度跨科室手术而造成医疗事故的由科室承担100%责任。

④其它因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而造成医疗事故的,由医教科制订相关处罚办法,报院部研究后决定。

7、要认真执行各类会议制度,各科室要每周认真向员工传达院周会等相关会议精神,每人必须有会议笔记,会议笔记抽查后,发现未执行的,扣罚科室2000元/次。

8、要廉洁行医,对于收受患者“红包”、收受药品及器械回扣未上交或退回的,取消当事人的工资及奖金,并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扣罚以科室为单位的,由科室负责人作出对相关责任人的扣罚决定,并把扣罚单及时送达给本人。

三、医院成立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危立军

副组长:钟琦静、应文世

组  员:周红波、竺志国、应娜、张海萍

职  责:1、审核确定科室提交的处罚意见;

     2、负责解释处罚条款内容;

     3、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处罚内容;

     4、研究落实员工提交的扣罚处理申诉事宜。

四、相关执行科室在处罚过程中,必须有根有据。

五、处罚不服的(包括员工),可以在处罚单下达后一周内,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或集团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六、本办法与医院原有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例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次申告待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遵循“健康、和谐、满意”的核心价值观,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优质的服务、诚信的态度、舒适的环境”全力打造老百姓满意的医院。我们要进一步端正全院职工的服务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加快医院建设与发展,实行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凡因违反医疗卫生法规或因服务态度、履行职责、道德修养、劳动纪律等问题受到申告而查实者。

第三条  申告形式:

1、医疗顾客或家属的申告;

2、社会各界的申告;

3、本院员工的申告;

4、各类检查结果对责任人的通报;

5、新闻媒介对各类事件责任人的曝光。

第四条  受理申告:

1、行政、后勤类:由行政人事中心受理;

2、临床、医技类:由医教科受理;

3、护理、物业类:由护理部受理;

第五条  调查核实:

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听取申告人的意见,做好登记,记录工作,发现符合一次性申告待岗条件的情形,首先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提出处理建议,以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院务会讨论。

第六条  待岗处理:

院务会收到调查报告后,根据调查事实和被申告人所犯错误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要及时与当事人见面,当事人如不服从处理决定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后7日内向行政人事中心提出复议申请。

 第七条  实施原则:

本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集体讨论、按组织程序审批的原则。

第八条  待岗期限:

按申告查实问题的性质、程度、后果及影响,最短15天,最长半年。处理情况记入《员工医德档案》。

第九条  待岗管理:

员工待岗的期限为15天—6个月,如情节严重的医院可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对待岗人员实施归口管理,由职能科室组织其参加学习培训,也可安排临时性工作,待岗人员待岗期满,对所申告的问题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向所在单位申请复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如考核不合格延长待岗时间。试用期人员受到申告待岗处理,可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实习人员受到申告待岗处理,可取消实习学习资格,退回原学校;返聘人员受到申告待岗处理,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条  待岗待遇:

一年内受到待岗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一年内受到二次待岗者,在单位内转岗或可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作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法律责任:

如申告的问题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程序追究其相应的违纪责任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章  分 则

第十二条  违反医疗卫生法规类问题: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后果的;

3、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造成不良后果的;

5、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调遣的;

第十三条   服务态度类问题:

1、在工作时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经查责任在被申告方;

2、对待病人态度生硬、冷漠、拒不回答病人咨询及训斥、漫骂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上班时间嘻笑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为病人提供服务时,态度粗暴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扯皮、科室意见较大者。

第十四条   履行职责类问题:

1、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拒绝回答或接待病人,延误病人抢救、治疗造成后果者;

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不完成,在各类检查、考核、评比中造成严重影响者;

3、不能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医院规定,执行督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科室管理不严,所属人员发生事故或严重差错的;

5、擅自开展技术项目而造成不良后果者;

6、带教老师疏于管理和指导,实习生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者;

7、由于责任性不强,各种检查、报告发生严重差错的;

8、抢救设备、药品、器械不到位而影响救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者;

9、三班制工作人员值班睡觉、工作失职、发生问题造成损失和引起纠纷者;

10、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第十五条   职业道德类问题:

1、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病员或其单位、家属钱物不退回又不及时上缴者;

2、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业务往来、药品器械购销过程中收受各种名目的回扣、好处费的;

5、擅自收取医疗、药品、体检、医技检查等费用不入医院规定账目的;

6、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和其他用品的;

7、私自外出行医,造成不良后果的;

8、隐瞒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

9、将病人介绍到他院检查诊断治疗或手术,收受好处者;

第十六条  劳动纪律类问题:

1、擅自停诊,提前关闭服务窗口的;

2、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影响病人抢救治疗等工作,造成后果者或经常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屡教不改者;

3、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因闲聊、会友、接打电话,影响诊疗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

4、本院职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

5、其他有损医院形象、信誉的行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保管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规范、查找方便。

三、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四、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六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行政人事中心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行政人事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